2012年阳光工程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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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实施
1、培训对象。购置使用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以及农业机械维修人员。重点培训新购机补贴农民、农机大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以及设施农业设备操作等有关人员。
2、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农业机械基础知识、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知识和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技术规范、经营管理知识;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等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知识;农机化节能减排知识;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技能和维护保养知识等。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和鉴定时间不少于4天。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以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农村消防安全、科普知识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3、教学计划。农机化学校根据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
4、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市农机监理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发放驾驶合格证。
5、建立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逐班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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