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接管验收程序(3)
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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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新接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确保接管物业的质量合格。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新接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同发展商具体办理物业的接管手续。
3.2 3.3
接管验收小组组长负责接管验收的工作质量。
接管验收小组具体负责依据本规程进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接管验收的准备工作。
4.1.1 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后、业主入住前,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组建物业接管验
收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接管验收,以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
4.1.2 成立物业接管小组: a).
在接到总经理的接管验收指令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小组。
b).
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公司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公司行政部抽调档案管理文员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
工作;
管理处公共事务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业主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
移交工作;
管理处机电维修部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
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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