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票管理制度(15)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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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延期理由,后办理延期手续,影响机组出力或中调调管设备检修延期应通过值长报上级调度员办理。对于主要设备及系统的检修,工期在两日以上的工作需办理延期手续时,应在批准期限的前一日办理。
第二十条 工作许可人接收、审查工作票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应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确时,工作许可人可对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必要补充。
第二十一条 工作许可人签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或MIS)上进行登记。已终结的工作票在工作票右上角盖“已执行”字样印章,作废的工作票,工作票右上角盖“作废”字样印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一)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二)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及工作总人数,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三)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不准将设备合闸送电,如有紧急需要,需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
(四)工作票的编号,原则上便于工作票的统一管理和统计,同时设立工作票登记本备查。
(五)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别的检修任务时,必须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