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两票管理制度(14)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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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认定上述运行、检修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检测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均合格后,动火执行人、动火负责人、动火部门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分别签名。若认为此项动火工作存在不安全因素,提出理由,说明原因,可以拒绝签字,并向安健环部报告。
运行许可人经现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确实均落实到位,保卫人员、安监人员、消防监护人均已到场,动火工作票签字手续履行完毕,具备开始动火条件,方可在“允许动火时间”一栏处写下许可动火的开始时间,标志动火工作可以开始进行。动火过程中,要求保卫人员、安监人员、消防监护人员一直在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1.动火结束时,工作负责人确认动火工作已完成,消防监护人经现场仔细检查后,确实不留任何火种和遗留火灾隐患,方可进行分别签名。动火执行人签名,标志动火工作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安排清理现场,撤除安全措施,恢复设备原状。经工作许可人检查合格后,动火负责人方可在“结束动火时间”一栏写明结束时间,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2、“备注”一栏的填写:与工作有关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需要交待的事项。
第五章 使 用
第十八条 工作票采用统一格式,字体为宋体五号,标题为黑体三号,表格行距8mm(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5)。工作票使用微机管理的,应满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权管理,分级控制。
第十九条 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当日临时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前一小时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工作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需要延期时当日工作应在批准期限的前两小时,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