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院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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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院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操守
作者:张雅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13期
摘要: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其“独立性”受到弱化,一些内审人员抹不开面子,摆不正位置,当起“老好人”。本文就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在这种环境中如何坚守自己职业操守,并很好地做好审计监督职能,完成审计工作,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医院内部审计职业操守
卫生部1989年《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大、中型事业单位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但医院内部审计组建还是比较滞后。直到2006年卫生部颁发第51号令,重新修订《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医院内部审计才得以发展和壮大。但《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本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人员的副利、待遇、前途受医院负责人权力的限制,其“独立性”弱化。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如何行使其审计的独立性和监督性,如何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
一、围绕《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医院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职业,它所在的环境及高层领导人都是来自医学界,这一职业的复杂性,使他们对内部审计过程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难以做出正确评价。因此,建立并取得外界理解与支持、增加外界对医院内部审计的信赖。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秉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根据所审查项目的复杂程度,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运用必须的审计程序,警惕可能出现的错误、遗漏,避免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的情形等。以独立、公正的“裁判”身份,树立和维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形象,是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是顺利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关键。
二、增强与医院高层管理者的沟通技能,提高医院内部审计的增值职能和当好管理者“参谋”,从而建立医院经济建设“免疫系统”功能
医院管理执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一般为“临床医学”专业出身,所谓“隔行如隔山”。医院高层管理对审计的认识有偏差,从而心理上很难接受审计人员的建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有效地与他人进行沟通”。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要学会与上层沟通,争取得到负责人支持,带着负责人的“指示”开展工作才会事半功倍。让高层管理者对审计有足够的认识,把审计人员当作医院管理中“参谋”,在医院经济建设中起到“免疫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