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入职、离职体检规定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入职、离职体检规定
为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入职以及离职程序,同时为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避免劳资双方因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患有职业病而发生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1、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下列工种属特殊工种:
a.焊工 b. 抛光、打磨工 c.喷漆工 d.涂胶工 e. 粘结工 f.脱塑工 g. 磷化工 h. RIM机操作工 i.注塑工 j.吹塑工
2、 凡到我公司应聘焊接、抛光和打磨岗位的新员工,以及应聘人员曾经 做过焊接、抛光和打磨工作的,入职时必须进行职业病体检,即入职体检并加拍胸片,以防止新员工入职前患有尘肺病。
3、 喷漆工、涂胶工、粘结工、脱塑工、磷化工和RIM机操作工离职时, 必须进行职业病体检,增加肾功能检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 注塑工、吹塑工离职时,必须进行职业病体检,增加肝功能检查方可 办理离职手续。
5、 从事焊接、抛光和打磨工作的员工离职时,必须进行职业病体检,同 时加拍胸片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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