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出差管理制度
行销部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一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一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1) 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领导和董事长审批。 (2)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条 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三条 除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相应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二章 出差费用标准
第四条 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住宿、用餐)
(三)公杂费(电话、传真、复印、邮政、汇款等杂用) 第五条 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经理、主管人员按A类标准报销费用;
(二)其他员工按B类标准报销费用;且按照地区标准,发放出差误餐补贴,出差
行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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