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811法学综合二之《经(4)

时间:2025-07-08

它包括法人、公民和其他主体。其他主体主要是指以特殊形式出现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按照经济法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①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或市场主体,按照经济法的规定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权利实质上是一种经济职权,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市场主体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请求权。

②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或市场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必须作出一定行为、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①物

物指的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可以为人所控制和支配,存在于人身之外的自然物和人造物。 ②货币与有价证券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具有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的功能。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凭证。有价证券分为记名有价证券和不记名有价证券。

③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又称知识产品,它是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创造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成果。

④行为

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生产经营中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完成一定的工作和履行一定的劳务。

5. 试论证券法的经济法性质。

【答案】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与证券监督管理者在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民商法与公法在证券市场上相结合的产物。现代经济法的规制领域主要在于宏观调控、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其目的在于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对市场弱者的保护。证券法的经济法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证券关系,即证券融资关系。它既包括平等主体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和证券商等平等主体之间因证券发行和交易而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也包括证券监管机关因监督管理证券市场参与者所产生的证券监管关系。而依照学界通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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