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时间: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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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http://www.77cn.com.cn 2012年03月06日09时14分 上海志愿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志愿服务工作新目标,推进基地、项目、岗位、活动四位一体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志愿者工作活动机制,扩展志愿者活动社会化参与的途径,搭建规范化、社会化的志愿服务平台,根据《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服务基地是指: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具有长期的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项目,通过志愿者的服务,体现城市文明、城市精神的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
第三条 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是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上海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通过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创建活动,推进上海志愿者活动社会化进程,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主要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自我素质和道德修养,培育高尚人格,建立新型人际关系,推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 创建志愿者服务基地是一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综合协调性强的工作,各区县、各系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序推进。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创建工作,要纳入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评比工作中。
第二章 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标准
第五条 志愿者服务基地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参与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
1、具有公益性、长期性、规范性志愿服务岗位,通过志愿者的服务,体现城市文明和城市精神,对促进社会和谐有积极引导作用。
2、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要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激励等完善的管理办法,设有专人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细致排定服务时间、服务岗位、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3、要建立志愿者信息管理库,为志愿者办理网上注册,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注重对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主管单位定期组织志愿者多层次、多种类、多渠道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率。
4、要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中应有的保障,为志愿者办理志愿服务保险。
第三章 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创建和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志愿者服务基地创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实施意见。
2、建立一批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具有一定专长的志愿者骨干队伍。
3、建立操作性强的服务制度、科学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服务项目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考评、有表彰,至少每年一次。
4、加强服务基地的策划、宣传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基地的创建水平。
5、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志愿文化和创建工作经验。
第四章 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命名
第七条 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不定期命名。
第八条 各区县、各系统可根据基地的申报条件命名本区县、本系统志愿者服务基地,并挑选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地申报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
第九条 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命名,由主管单位申报,志愿者协会组织专家审定,经核准,由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予以命名。
第十条 上海市志愿者服务基地不设终身制。市志愿者协会将定期组织专家巡访审定,对于管理不善的志愿者服务基地,经限期整改无效的将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市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