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南安事业单位(含医药卫生类)招聘考试(2)
时间:2026-01-15
时间:2026-01-15
2013年福建南安事业单位(含医药卫生类)招聘考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有关事项通知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和考室分发的垫板)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1、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章处理。
五、加试其它事项
1、领取加试通知书后,迟到30分钟或未参加考试的,视加试成绩为0分。
2、咨询电话:0595-86384851 (市委组织部)、86373512 (市公务员局)、86382421 (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0595-86399538、86382160。
附件:考试成绩相同需加试考生及考室座位安排情况表.doc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13年8月19日
本文详情:/html/2013/08/2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