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2)

时间:2026-01-17

新北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010-04-13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高建、王翥、宋文山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4、我们同意以超募资金中的9,0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部分银行贷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3,700万元及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5,300万元贷款。

公司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1、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4、新北洋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

。 保荐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北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上一篇:无线城市业务概述

下一篇:ISO14001标准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4.9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1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