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发(2)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规模大,迫切需要在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主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重要支撑作用,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政策性信贷资金为补充的投入机制。
陈雷指出,根据合作协议,水利部将与国家开发银行一起,共同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加信贷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融资优势,进一步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规模,大力支持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水利薄弱环节和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农村水电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创新融资支持手段。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贷、债、投、租"功能齐全的优势,为水利提供信贷、投资、企业上市、债券发行、银团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全方位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水利财政贴息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杠杆作用,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在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体系的条件下,共同支持各地水利融资平台规范发展,通过注入有效资产、赋权经营等方式充实平台实力,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做强做大水利融资平台,提高直接、间接融资能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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