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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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
2、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的申报、合同、经费、监督方面的职责;
3、规范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
4、明确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对防治扬尘污染的职责;
5、对违反《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举报、行政处罚。
四、征求意见的情况
本细则在起草过程中,我局已经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吸取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意见,在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更臻完善。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