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价格管理制度(2)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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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充分了解有关情报。
1.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的情报。
2.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3.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十条 估价单的回收。
1.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2.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第五章 订货价格的确定
本部分旨在为市场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规范 。
第十一条 公司的标准品及新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由管委会商讨决定。
第十二条 市场部市场研究及价格分析专员负责根据管委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
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市场人员交付的订货单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 营销员在确定定货价格时,需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及业务关系 ,避免
任何一方受到损失。
第十四条 在接受定货时,应认真调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特别价格。
二、商品变价管理制度
1.营业部门售货员接到公司转来的变价通知单,按规定和要求做商品变价报告单1--5联,经主管审批签字后,转物价员审核。
2.物价员接到售货员转来的变价报告单,审核签字后交公司经理审批。
3.物价员将经理审批后的变价报告单第5联留存记物价账,l联交公司经营部,2--4联转营业部门商品账。
4.商品账记账员接到变价报告单2--4联审核无误后,按变价报告单变动商品销售价格留存3联,在当日进销日报表登记变价增值或减值并记库存商品(经销)二级账金额增加或减少,将变价报告单2联转公司会计室,4联转统计员。
5.公司财务部接到商品账转来的商品变价报告单2联,审核无误后做记账凭证,借或贷库存商品、贷或借商品进销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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