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口罩安全使用工作指导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深圳市精艺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页 数 1/2 2011-3-23
防尘口罩安全使用工作指导文件类别 1.0 目的:
工作指导
发行日期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控制程序》的要求与《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安全使用工作指导》的相关规定,为 使相关工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防尘口罩,特制定本工作指导。 2.0 范围: 适用本单位的生产车间及喷涂车间所有员工。 3.0 定义:无。 4.0 职责: 4.1 安全或生产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负责向采购部门提出合符国家标校庆要求的防尘口罩的 采购申请、收货验收、发放和监督生产车间防尘口罩的使用符合性。 4.2 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安全或生产部门递交的采购申请采购防尘口罩。 4.3 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生产现场防尘口罩的使用情况。 4.4 生产车间主管/组长:负责生产现场防尘口罩的使用合符要求的管理控制制止违章操作者、突发情况 的上报及新工人防尘口罩使用培训,向有关部门领取防尘口罩。 4.5 生产部门工作:负责按程序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佩戴防尘口罩、定期清洗和向主管/组长 提出更换防尘口罩的要求,积极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各种不安全信息,拒绝违章指挥。 5.0 程序: 5.1 防尘口罩的使用。 5.1.1 防尘口罩的用前检查。 5.1.1.1 检查口罩有无裂痕、撕裂或脏物。确保口罩,特别是与脸部贴合密封处不能弯曲变形。 5.1.1.2 检查头带是否完整并有弹性。 5.1.2 使用范围 在有机溶剂、粉尘待超过国家标准范围的工作场所中工作,应佩戴防尘毒口罩,否则长期可能会引 起疾病或导致死亡。 5.1.3 使用人群 上述使用范围的员工必须佩戴,如佩戴其它防尘口罩,则需经安全或生产部门批准后方可。单位 范围内一些其它特殊工艺要求须佩戴防毒口罩,也须经过安全或生产部门批准方可佩戴。 5.1.4 佩戴方法 5.1.4.1 将口罩放置手掌中,将鼻位金属条朝指尖方向,让头带自然地垂下。 5.1.4.2 接着戴上口罩,鼻位金属部份在上,紧贴面部。
5.1.4.3 将上端头带朝头拉上,放于头后,然后下端头带拉过头后,置于颈背。 5.1.4.4 再将双手指尖放于金属鼻位部分的顶端,然后向内按压并沿着金属条慢慢向下移动,直至将此 部分完全按压成鼻梁形状为止。 5.1.4.5 最后检查口罩佩戴正确与否,以双手遮着口罩,然后用大力呼气,如空气从口罩边溢出,表示 佩戴不当,必须再次调整头带及口罩位置。 作业场所。 5.2 防尘口罩的更换; 5.2.2 更换面罩指示; 5.2.2.1 口罩破损; 5.2.2.2 尝到或闻到污染物或刺激性感觉时; 5.2.2.3 呼吸困难 5.2.2.4 发生晕眩或其它不适; 5.2.3 更换周期 一般推荐的更换周期为 15 天
更换一次,但如出现上述特征时,应立即旱灾行更换。 5.3 防尘口罩的保存如不使用防尘口罩时,应将两对折(朝脸的一面折在里面)在一洁净密封袋中。
制
定
审
核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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