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2)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路以南。
五、安置房应达到简装的标准,村民不需二次装修即可入住,且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六、乙方保证在安置小区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搬入安置小区。
七、乙方持村两委签发的拆迁合格验收单七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搬家补贴费,提前完成拆迁和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领取奖励费。
八、房屋拆迁一周后,乙方持户口本(资格证)、身份证、宅基地证、拆迁合格验收单和本协议书,到甲方公告的指定地点进行结算。若乙方的拆迁补偿款超过购买安置房所需价款的,甲方应予以货币补偿;若乙方的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安置房所需价款的,应向甲方交纳差价。若乙方在安置房主体建成后还未能交纳此差价,则只按人均25平方米分配给安置房一套。
九、乙方因搬迁造成的间接损失不计补偿。自行拆除时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若因项目建设或其它原因需要提前搬迁的,采取过渡安置的办法。在临时过渡期内发放临时过渡补贴费,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为:第1—12个月每人每月120元,第13—18个月每人每月170元,第19个月以后每人每月220元。
十一、乙方所签本协议,代表本户全体家庭成员或本部门,本家庭成员或部门内部如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由乙方负责解释,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十二、本协议未明确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
上一篇:交通管理与控制考试专用
下一篇:转氨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