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测专顶岗实习手册(2)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一、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实习学生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 成立由系领导和相关专业团队负责人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实习领导小组与专业团队,负责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实习班级的辅导员划归该专业团队管理。
第三条 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就业的实际,在学生实习前认真严肃的制订好实习计划。学生按学校制定的实习计划在企业的指导下进行实习。
第四条 应根据生产实习的实际情况和各企业反馈的信息,对生产实习计划进行修改。
第五条 学生的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并纳入学院正常管理。
第六条 在安排学生实习时,一般以生源地为主。为保证学生实习的稳定性,尊重实习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选择权,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竞争的原则,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
第七条 学生下企业实习前应进行实习教育和就业指导,学生参加实习就业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准予实习。
第八条 指导老师应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明确实习学生和指导老师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 指导老师在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可对实习单位进行巡回走访,检查学生的实习进行情况,了解企业用人信息,并把信息及时反馈给系部。
第十条 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严格请假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小组长审核,学校审批。
第十一条 实习学生在生产实习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应及时向辅导员或专业团队汇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