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D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
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
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 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
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