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K测量技术规范(12)
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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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 2009-2010
(d)接收机的检定按CH 8016执行,并应在有效的使用周期内。 7.2.2、RTK测量前宜对设备进行以下的检验: (1)基准站与流动站的数据链联通检验; (2)数据采集器与接收机的通讯联通检验。 7.3 接收设备的维护
接收设备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收设备应有专人保管,运输期间应有专人押送,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晒、防尘、防蚀和防辐射等防护措施,软盘驱动器在运输中应插入保护片或废磁盘。
(b)接收设备的接头和连接器应保持清洁,电缆线不应扭折,不应在地面拖拉、碾砸。连接电源前,电池正负极连接应正确,观测前电压应正常。
(c)当接收设备置于楼顶、高标或其他设施顶端作业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大风和雷雨天气作业时,应采取防风和防雷措施。
(d)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接收设备进行擦拭,并放入有软垫的仪器箱内;仪器箱应置放于通风、干燥阴凉处,保持箱内干燥。
(e)接收设备在室内存放时,电池应在充满状态下存放,应每隔1至2个月存放电一次。 (f)仪器发生故障,应转交专业人员维修。
8 资料提交和成果验收
8.1 资料提交
RTK任务完成后,应提交下列资料: (a) 技术设计、技术总结和检查报告; (b) 接收机检定资料;
(c) 按要求应提交的控制点点之记。
(d) 按本规范5.4.2和6.5.2及技术设计书要求的各类成果资料; 8.2 成果验收
RTK成果验收内容工作包括: (a) 技术设计和技术总结是否符合要求; (b) 转换参考点的分布及残差是否符合要求;
(c) 观测的参数设置、观测条件及检测结果和输出的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d) 实地检验控制点的精度及选点、埋石质量。 (e) 实地检验地形测量各质量元素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