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借用协议(2)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用于双方之间车辆借用事宜
2、乙方借用车辆期间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违章驾车、违章停车的现象发生,因此造成的罚款、处罚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乙方使用车辆过程中出现单方事故或多方事故时,车损费用、个人损伤费用、赔偿损失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垫付的全部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责任在发现车辆保养里程即到、零件损坏等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保养与维修。如乙方未经通知继续驾驶,发生一切事故与车辆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包括但不限于违规驾驶等个人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签订、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