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由贸易区(3)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第 3 页共7 页
大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提高设置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增加外汇收入;②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③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机会;④在港口、交通枢纽和边境地区设区,可起到繁荣港口、刺激所在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和促进边区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将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1.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特点:多元化的发展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2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2.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4)设立投资区-AIA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