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09《国贸实务》答案至第十章结束
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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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2-1商贸09《国际贸易实务》答案
绪 论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第1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2章 《2000通则》中的各种贸易术语
第3章 贸易术语的选用
第二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4章 合同的主体和标的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7章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第8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9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三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定与履行
第10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2章 《2000通则》中的各种贸易术语
第一节 FOB CIF CFR 适用于水运(海、内河)
中国某公司与韩商按FOB 条件签订一笔化工原料进口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品质良好,符合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我方提货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 经调查,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我方向韩商提起索赔。韩商提出:货物装船前经检验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即越过船舷后发生的,按国贸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韩商拒绝赔偿。问:韩国商人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吗?为什么? 答1.韩商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惯例,应承担赔偿责任。
2. ①据国贸惯例对FOB 风险转移的解释,货物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途中因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失由买方承担。
②本案中,货物品质虽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因包装不良造成的,致损原因是在装船前已存在,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 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本案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韩商拒赔没有道理。
FOB 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我方因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要求。问: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答:根据FOB 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我方有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提前通知对方的义务,并与对方商定是解除合同还是延期履行。
1990年11月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 。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1991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
答:根据FOB 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 本案中卖方的赔偿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不可抗力,参见教材P222)但,我方有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提前通知对方的义务,并与对方商定是解除合同还是延期履行。如果没有
按时通知,我方应对卖方因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条件下出口一批食品.合同签定后买方委托我方租船,买方负担相关费用.我方
2 接受委托.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按惯例,FOB 条件下卖方不负责租船定仓和保险,但实际业务中,卖方可接受委托代办租船定仓或投保,但这纯属代办,如卖方未完成委托,买方不得因此向卖方提出任何异议或借以撤消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应据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考虑到长远利益: 1、卖方应与买方尽力协调,使货物尽快运送到目的地,减少买方的损失。 2、卖方可以适当降低价格,缓和买方情绪 3、讲明事情原委,消除买方误解 4、干不了的事别乱答应人家
例1:我向美商询购冷卷板。美商报冷卷板300公吨,每公吨320美元FOB 纽约。问:这里纽约有无特殊解释?会出现什么问题? 例2:我某公司购买美国旧金山一公司的产品,合同中写着:―每公吨1000美元FOB San . Francisco‖ 。这时交货地点怎么解释?
个别国家对FOB 的不同解释 P35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2000通则》的区别
交货地点,所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定义》的解释为:FOB 的交货地点为任何运输工具上。据《通则》是在旧金山港口的船上;据《定义》则还可在旧金山内陆交通运输工具上。
这时如果买方要求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则必须在FOB 和港口名称之间加上“Vessel ”,即:每公吨1000美元FOB Vessel San .Francisco 。 在对北美的商人报价时,应用:FOB
VESSEL 表示在船上交货。 我国某公司按每公吨900美元FOB Vessel N.Y 进口钢材200公吨。我方开出180000美元的信用证,但国外来电要求增加金额至190000美元,问这是什么道理?
办理出口手续及费用负担不同 《定义》规定为买方,《2000通则》规定为卖方
美国《定义》的解释是:由进口商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 …… 此处隐藏:9437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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