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文件(2)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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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文件
评定出一等级、二等级、三等级3个等级,原则上推荐二等级以上项目申报广东省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科技成果鉴定的有关材料可到顺德经济网页:查阅),并已进行市级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未进行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前补办理登记手续)。
(二)申报项目应是2007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且成果已经推广应用或论文和专著已经公开发表、出版。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顺德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属于我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独立完成或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四)申报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排序必须和发现、发明成果或技术评价文件中的排序一致。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审。
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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