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木工)(15)
时间:2026-01-22
时间:2026-01-22
时间地点
木日常安全教育记录碧桂园业余学校教室工讲授人人数参加对象
教育内容:
安全常识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吸烟,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带锯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
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在木材的
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曲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4、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
5、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
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
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参加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