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铁路应急预案汇编(12)
时间:2026-01-24
时间:2026-01-24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临时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义务分队,应急临时指挥中心设在相应事故应急的主管职能部门,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综合部,防风、防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重大机械设备、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物资设备部,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救援义务分队,人员由作业队和班组成员组成。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预案的审核、修改,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2)拟定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常用装备,安排相关部门负责救援装备的采购、租赁、存储和日常保管。
(3)对应急救援工作实施领导和统一指挥,向各救援小组下达指令,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行动最新动态并作出最新决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急救援行动。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现场控制与救援情况,向建设项目部和相关单位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视救援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卫生、安监部门等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6)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7)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相关人员和重要的物资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