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文件--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
时间:2025-07-13
时间:2025-07-1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文件--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文件
民航总医院局发(1994)第30号
关于调整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各航空公司:
根据民航总局《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和通用航 空经营成本情况,总局决定将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予以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业航空在一九八六年制定的小时收费基础上平均上调90%;林业航空在一九九一年制定的小时
收费基础上平均上调50%.
二, 农林业航空作业项目的特点,参照机型和作业条件,新制订了农林业航空按面积收费的标准. 三, 调整后的工业航空(含空中游览、空中照相、广告宣传、海陆上石油开发服务)收费标准为参考
价格,其价格浮动权下放给各通用航空企业,由企业与用户具体商定其收费标准.
四,鉴于部分用户购买飞机交给通用航空企业执管,其收费标准由飞机产权方和企业协商确定. 五,为鼓励农林业航空飞行,民航总局继续对直属企业实行飞行小时费补贴的办法.
此收费标准从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民航总局发布的有关通用航空收费标准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请遵照行.
附: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
抄送:总局领导,局企业管理政策法规司,各管理局,中央有关部委
上一篇:培训纪律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