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描述地理事物特征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高考答题技巧
如何描述地理事物特征
一、 定性概括
对地理事物进行定性概括在教材里经常看到,如对某地理事物的定义。在考试中常见的定性概括有:地形特点、水文特征、自然地理特征、气温特点等。
1.地形特点:地形种类、海拔高度、地表起伏(地势特点)、分布特点
例1:简答德国的地形特点。
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巴伐利亚高原和阿尔卑斯山地;中部为宽谷山地,北部为平原。
答案分析:
地形种类:巴伐利亚高原、阿尔卑斯山地、宽谷山地、平原; 地表起伏:地势南高北低;
分布特点:南部为……,中部为……,北部为……
2、河流水文特征:水位、流量、含沙量、结冰期、水能蕴藏量、汛期等
例2:松花江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河流,请描述该河流的水文特征。
答案:流量较大(水量丰富);有两个(或春夏)汛期;含沙量小;有结冰期(或结冰期较长)。
前面所列的河流水文特征描述要点只是一个大致方向,应用时要根据实际河流的情况进行取舍,突出该河流的最主要特征。如该参考答案中突出松花江有两个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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