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03.14修订)(3)
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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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03.14修订)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是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九章 渎 职 罪
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