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16)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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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
软件著作权:指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授予的著作权。
七、其他相关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指企业按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例如某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的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000元,如果该项目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按150000元(100000×150%)的数额在税前对计税所得进行扣除,税前多扣除了50000元,在适用税率为25%的情况下,企业就可以少缴所得税12500元。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指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购买国外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关键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对国外引进项目进行消化吸收所支付的经费总额。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通过消化吸收国外技术,达到掌握引进技术,提高自我创新能力的目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还要计入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
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购买国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技术改造落后技术,用先进工艺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除了包含在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中,还要计入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
技术合同成交总额:是指从合同成交总金额中扣除需要花费的原材料、零部件、购置设备等成本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技术合同的类型包括以上经济指标中的四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支持计划所签订的合同。
八、补充资料情况
企业在国外设立的科技机构:填报本企业出资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科研机构数合计。
所在国家:在所列国家后面的方框内填写本企业在该国所设科研机构的个数。如:某企业在国外设立的科研机构数合计为5个,其中美国3个,日本2个,则所在国家项在“1.美国”后方框内填3,在“3.日本”后方框内填2,其他方框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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