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1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
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人员人工费: 指企业在报告期支付给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保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原材料费: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指企业在报告期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指企业在报告期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其他费用:包括科研项目前期论证费、调研差旅费、资料费、办公费、房租、水电费、维修费、印刷费、邮寄费、专题会议费、成果鉴定费等。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司机、保安人员、炊事人员、医疗保健人员等)的劳务费按其为科技活动提供服务的时间比例分摊计入本项支出。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只要实际用于上述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都应计算在内。具体计算办法:可将企业全部科技项目中确定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的经费支出加总,再加上按上述三类项目支出占全部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比重计算分摊的科技管理和服务费用取得。上述三类项目经费支出包括的内容与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组所列的支出项一致。
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对国内独立研究院所和高等学校的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委托或与国内独立研究院所和国内高等学叫进行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对境外支出:指报告期企业委托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四、关于科技项目情况
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制的科技项目数,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制工作已告失败的科技项目,但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制的科技项目。
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合计:指报告年度本企业内部进行的全部科技项目的经费支出总额。包括外协加工费,但不包括因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而支付给对方的经费,也不包括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的费用和用于科研目的基建支出,以及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费用等。
五、关于企业办科技机构
机构数:是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专门科技活动机构,如企业开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企业办科技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可按一个机构填报。企业科技管理职能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科技机构牌子,视其报告年度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科技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统计。本指标不含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科技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指企业办科技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数合计,应等于机构中从业人员数扣除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以及全年从事科技活动时间不足全部工作时间10%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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