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54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文(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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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规模及投资大小按以下原则选择采用具体的评标方法。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个标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总承包建设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二)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单个标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的应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直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单个标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下,但施工环境复杂、技术含量较高、具有特殊要求,确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水利工程项目,应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水招办批准。
二、规范招投标活动场所
全省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等各阶段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在省水工程招标办备案的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进入各设区市级以上(含各设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设区市备案的小型施工项目可由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三、建立企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体系
《评标办法》中的企业在赣信用等级得分,按拟出台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诚信等级管理暂行办法》评定。办法未出台前,评标办法中“企业在赣信用等级”部分均不予赋分。
四、规范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部分)费用收取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分成。其中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