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散补偿原则du(19)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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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波分资料
色散补偿原则-混合系统
秘密
(1)对于使用NRZ编码方式 复用段长度小于或等于800公里的400G/800G系统,系统的 残余色散在200ps/nm和600ps/nm之间。 对于复用段长度大于800公里,小于1200公里的400G系统。 如果G652光纤长度大于或等于800公里,则系统的残余色 散在600ps/nm和1000ps/nm之间;如果G652光纤小于800公 里,系统的残余色散在200ps/nm和600ps/nm之间。 对于复用段长度大于800公里,小于1200公里的800G系统, 系统的残余色散在200ps/nm和600ps/nm之间。在进行色散 补偿时,由于G.652光纤的色散值较大,对系统的影响也 较大,所以,首先考虑将G.652光纤尽可能的完全补偿, 然后再进行G.655光纤的补偿。 对于同时含有LEAF光纤和G.652光纤的NRZ系统,当 LEAF光纤长度小于200公里时,可以全部采用G.652 DCM 进行色散补偿,补偿后系统的残余色散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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