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_标准(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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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加油岛上不得放置收录音机,电扇、延长线、冷藏设备等一般电器设备及其他杂物。
6.1.3有加油车辆进站时,加油人员应站在加油岛上以防被撞,作业人员避免穿过两车中间。
6.1.2客车进站加油时不得载有乘客。
6.1.3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6.2加油
6.2.1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当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打开油箱盖,加油前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启动加油机开始加油
6.2.2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
6.2.3加油时应避免油料溅出,尤其机车加油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溅出油料溅及高温引擎及排气管。
6.2.4加油时若有油料溢出,应立即擦拭,含有油污布料应妥善收存有盖容器中。
6.2.5加完油后,应立即将加油枪拉出,以防被拖走。
6.2.6加油前及加油后应保持橡皮管放置于加油机上,防止被车辆压坏。
6.2.7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6.2.8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移动电话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6.2.9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6.2.10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7 油罐计量
7.0.1夜间量测油罐时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0.2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
7.0.3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7.0.4进行油品采样、计量和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8 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的安全要求
8.1基本要求
8.1.1 维护、检修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8.1.2进加油站区域内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8.1.3严禁在加油站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8.1.4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8.1.5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8.1.6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8.1.7定时检测地下油罐泄漏和人孔阴井油气浓度,确认无油料溢出。
8.1.8人孔阴井内部不得积水或锈蚀,清除阴井内积水时,需使用防爆型电动设备或以手动为原则。
8.2清洗油罐
8.2.1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罐时必须按清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