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动漫:2010年半年度报告(1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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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动漫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证监局证监[2007]48 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0]30号文《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深度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报告期内,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同时,对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4日。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参股拟上市公司股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