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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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时段(10月至12月):重点开展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以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费用,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为抓手,健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规范现场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的行为,完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本地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各施工企业建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 各地住建部门要做好重点时段、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消防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健全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