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尘器安装作业指导书(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电除尘器安装作业指导书
电除尘构件进场验收
5.1.电除尘设备到现场后,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制造厂、甲方、施工单位共同参加设备开箱、清点和验收工作,其要求如下:
5.1.1.设备铭牌上的型号、规格应与工程设计相符,设备备件和附件应齐全,设备的零件应完好无损,外观质量良好,箱内实物与装箱清单相符,对缺件和损坏应作记录。
5.1.2.设备技术文件均应齐全,如出厂合格证、安装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
5.2.设备在施工现场开箱清点验收时如发现下列缺陷,应由设备制造厂承担修复或更换:
5.2.1.设备堆放和码放应按安装先后顺序排列,避免再次倒运。
5.2.2.设备堆放和码放应防止变形和损坏,对精度要求较高的部件如梁、柱、框和极板等,底部应垫实,支点距离不宜过大,不得相互挤压,对一般设备也应层层垫平,不得乱堆乱放。
5.2.2.1.检查金属结构有无严重锈蚀、变形、阳极板有无严重弯曲或扭曲变形、阳极线有无欠焊,阴极线有无龟裂、挤扁现象。 5.2.2.2.电气设备有无损伤及变形,尤其绝缘套管是否有裂纹。 5.2.2.3.印刷电路板有无脱焊、断线。 5.3.对焊接材料供应的要求:
5.3.1.焊条型号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3.2.进货的焊条应具备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质保书。 5.3.3.焊条的贮存:
焊条的贮存应设置焊条库,焊条库要求阴凉、干燥、通风及底部离墙地面不少于300mm,不同牌号的焊条应分类摆放,并进行标识。 5.3.4.焊条的烘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