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与各副总经理安全目标责任状(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企业目标安全责任书,应该可以应急用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明确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内蒙古太西煤集团乌斯太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员工人身、机械设备和物资的安全,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目标内容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3、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重大生产事故为零。 6、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7 、“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较大污染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8 、多人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9 、轻伤率小于 3‰ 。
10、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 100%。 11、职工工作、生活环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业卫生标准。 二、安全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2、组织建立和完善生产指挥系统,编制生产计划,检查生产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3、根据生产计划掌握生产进度,搞好各车间的协调。
4、在全公司范围内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各部室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我公司生产动态,掌握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做好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车间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工作。 8、完成总经理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
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事故,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视事故的严重性给予行政处分。
总 经 理(签字): 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字):
签订时限: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签订时间: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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