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武术考段规则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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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一至六段)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和《<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国武术段位制(一至六段)技术考试办法。
第一章 考评组织机构
第一条 监考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监督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2或4人。
二、职责
(一)监督、检查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审议考评期间执行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考评的正确执行。
(三)向中国武术协会和考评委员会通报监督情况,并对考官和参加考评人员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第二条 考评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
(一)具体领导、组织各位考评官员进行工作;
(二)监督、检查考评中执行评分标准的情况,核定考评成绩。
(三)有权对违纪的考评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评人员做出处罚。
第三条 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如进行二块以上的场地同时考评,可设2个考评小组。
(二)各组设考评长1人,副考评长2人,考评员2或4人。
(三)各级考评工作人员须具有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
(四)编排记录长1人。
(五)检录长1人
二、根据考段人数规模可设以下辅助工作人员
(一)编排记录员若干人。
(二)检录员若干人。
(三)医务人员若干人。
(四)宣告员若干人。
(五)摄像员1-2人。
第四条 考评人员的职责
一、主任
(一)组织进行业务学习,落实具体工作。
(二)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三)在考评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调动本组考评人员工作,考评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考评工作总结。
二、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工作。
(二)在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成员
(一)参加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