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南方水泥有限(10)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企业资料
上峰建材拥有一条日产2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条日产10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粉磨站、“上峰”牌驰名商标、同时持有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4.5%股权、持有杭民上峰有限公司26%股权等水泥相关资产。
2、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皖经贸企改函【2003】844号文件)由浙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上峰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黑猫神蚊香集团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7日成立,并取得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700000005744;注册资本:25,898万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后,上峰建材持股64.5%,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持股35.5%);注册地址:铜陵县天门镇;法定代表人:俞锋;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目前,铜陵上峰拥有三条日产4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年产100万吨的水泥粉末生产线,持有上峰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与铜陵上峰配套的三条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100%股权,持有怀宁上峰有限公司(两条日产4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产200万吨的水泥粉末生产线)100%股权。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执行的会计准则
上峰建材编制的拟认购股份之水泥资产所构成模拟会计主体的模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模拟会计主体2012年8与31日、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的模拟财务状况及2012年1-8月、2011年度、2010年度的模拟经营成果和模拟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模拟会计主体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模拟会计主体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下一篇:DnaSP使用说明(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