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语文 作文备考新素材 母亲为艺考女儿找(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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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干扰设备,摄像头则监控着考场中考生的一举一动等等;在制度上也做足了功课,主客县监考,作弊严重者,成绩归零次年禁考等等。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这些严厉制裁措施,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高科技作弊手段让人防不胜防,频繁出现的内鬼能轻易而举地攻破制度的防线,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作弊已成一个产业。
作弊与反作弊的关系,就像收益与成本的关系,当投入的成本远大于收益,作弊自然就会减少。所以《刑法修正案》将考试作弊纳入追究刑责的范围,这无疑是对有组织的作弊行为的震摄。就本次作弊事件而言,真正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作弊的理由——担心孩子用脑过度,于是找人作弊,所谓诚信在这里根本就不在考虑的范围,相反“只需支付1000元的报酬”才是考虑的重要因素,看到了收益却没有考虑风险,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此诚信丧失之鸩也。 更令人唏嘘的是,“英雄孩子”的背后总站立着一位“英雄母亲”,对于替考一事,作为母亲的何女士坚称是自己执意行事,与女儿小琪无关,把一切的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企图为女儿开脱,这样的母爱可谓“伟大”,但同时又是扭曲的,致人迷幻的,让孩子无法认清自己的责任所在,这样的“身教”注定难以开出美丽的花朵,此爱之鸩也。
在母爱的驱使下,两杯“鸩酒”让母亲迷失了方向,让孩子辨不清是非,这样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又如何能够止得住“诚信的饥渴”,又如何能够给孩子带来有益的影响,看来,只有法律的制裁,才会让一些人迷途知返。
“心疼女儿找替考”糊涂的爱经不起推敲
作者:杨朝清
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近日,记者从四川南充警方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12月21日《华西都市报》)
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可以使人们通过自身努力,提升参与平等竞争的能力,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然而,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缺失,让中介、“枪手”、学生家长形成了一条畸形的利益链条;替考让少数人从中获利,却极大地破坏了教育公平。只有在失范和非失范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地带,对替考“零容忍”,才能守卫机会公平,拨亮教育这盏希望之灯。
《触龙说赵太后》中有句名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不同社会阶层生存生态的鲜明反差,让许多人渴望“争上游”;而向上社会流动的渠道不够畅通和多元,高考依然是不可绕行的“独木桥”。在一个讲究学历“出身”的社会里,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出身”,一些家长不惜剑走偏锋——当孩子因为先天或者后天因素难以在高考中获得好成绩,少数家长便将“希望的稻草”寄托在“枪手”身上。
女儿自幼身患疾病、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便去寻人“替考”;这样的悲苦叙事表面上契合“父母心”的传统伦理,却经不起法律的推敲。艺考作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对残疾考生给予一定的“弱势补偿”以外,对所有的考生讲究一视同仁的原则。“心疼女儿找替考”的说法,显然是一种亲情裹挟下的是非不分、公私混淆。
父母对子女的爱可以无私,却不能没有节制和底线。如果父母之爱没有边界,难免会进入制度、法律和人性的危险地带。高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性、竞争性的人才选拔制度,考验的是考生本人的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本应自力更生的事情却让“枪手”代劳,这样的越俎代庖,显然是对社会底线的逾越。
法国作家司汤达曾说,“只要一轻率,人就会犯糊涂”。许多父母并不缺乏对子女的爱与关心,可是他们对爱的理解存在偏差,对爱的表达也存在着偏差。“心疼女儿找替考”的母亲或许是一个好母亲,但她在其他领域的角色扮演或许会遭遇“差评”。
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提升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