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施工工程招标文件(9)
时间:2025-02-22
时间:2025-02-22
这篇小文是自己负责过的一个景观绿化工程,从设计到招标,再到订立合同,一直到施工做下来的。 也是通过学习了网上的类似文档,自己加工整理出来的,在此对提供这些文档的同仁们的无私奉献表示感谢,也因此是一篇免费文档。 因为学习了各位同仁的资料,所以内容应该已经很详细了,如果嫌多可以自己删减,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3.8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分析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增删其中的项目,也可以对不发生的项目以“0”报价。
13.9其他项目费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招标人部分的项目如预留金,按招标文件中清单编制总说明确定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填报;投标人部分的项目如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保险费,投标人按工程的实际需要报价,对不发生的内容以“0”报价。对实际将要发生而不报价或以“0”报价的项目视作优惠。
13.10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涨价等因素而预留的金额。项目所需金额由招标人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
13.11零星工程项目费指投标人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用表是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程项目费的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如招标人未列出上述零星工作项目的内容和数量,投标人不必填报,此时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填报,零星项目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13.12除非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数量、规格、计量单位、品牌和苗木种植要求进行报价。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修改,或有工程量清单而无报价且又没有附相关说明的,将作废标处理。
13.13规费、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和税金按《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园林工程取费费率计取(其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不作为规费的取费基数)。本工程的规费费率3.78%,税金费率
3.44%,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为0.114%;规费、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不得竞争,否则作废标处理。
13.1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再提交。
13.15报价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等作为参考,由投标人经市场调查后自主组价。
13.16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投标担保
15.1投标人在取得标书前应递交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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