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敷设距墙距离(2)

发布时间:2021-06-08

New Page 1页码,2/63.给水引入管与室内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4.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平行埋设或交叉埋没的管外壁的最小允许距离,应分别为 0.5m和0.15m(交叉埋没时,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5.给水横管宜有0.0027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6.结水管道穿楼板时宜预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装时凿打楼板面。孔洞尺寸一般宣较 通过的管径大50—100mm。管道通过楼板段应设套管。 7.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舍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 量,一般不小于0.1m。 8.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9.给水管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必须穿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常用措施如下: (1)螺纹弯头法。又称丝扣弯头法,如图1.4—4。建筑物的沉降可由螺纹弯头的旋 转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管道。 (2)软性接头法。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 (3)活动支架法。将沉降缝两侧的支架做成使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横向位移,以适应沉降伸缩之应 力。1.4,2 给水瞥道安装尺寸 一、管道文吊架间距。管径小于及等于150mm的给水钢管,其文吊架间距可参照表1.4—1而定。 mk:@MSITStore:C:\Program%20Files\Hongye\GPS10.5-JZ%20R17\shx\JzGpsZl.chm::/建筑给水/给... 2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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