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街道白芬子中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1、举止、言谈、衣着若引起校内外人员广泛非议者,作出领导个别戒勉谈话、取消评优选先权力处理。
2、课堂中使用手机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四、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谋私、以教谋财,不得重利轻教。不组织有偿补课,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第二职业活动。
1、组织有偿补课、索拿家长礼物者,除退赔收取的费用、礼物外,作出取消评优选先权力处理。
2、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及其他商品者,除向学生返还不当得利外,做出给与不当得利2倍罚款处理并记入师德档案。
五、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待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1、讽刺、挖苦、歧视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记入师德档案。造成不良后果者,取消评优选先权力或调离教学岗位。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记入师德档案,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调离教学岗位。
六、团结协作。谦虑谨慎,礼貌待入、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1、散布有损学校形象及其他教师名誉的言论造成矛盾者,记入师德档案。
2、刁难家长,发生与家长无理吵闹者,记入师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