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2)
时间:2025-04-28
时间:2025-04-28
7、课外活动时,不准玩危险性游戏,不准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准到建筑工地上玩耍。
8、不准随身携带较多的零花钱到校,以免被劫、被偷或丢失,不准用零花钱买“三无”食品、饮料。
9、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老师指挥,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10、不准攀树木、爬栏杆、滑楼梯,翻墙头、钻围墙、登房顶、上球架,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等。
11、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不准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不准在地上或楼梯上撒雪、泼水制冰,不准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12、不准在校园、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坐在栏杆或窗台上,不准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准向楼下洒水、吐痰、抛掷物品。
13、在校上课或课间不准随便离开学校,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带闲杂人员来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自已又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领导,防止矛盾激化。
15、患有肝炎、流脑、腮腺炎等各种严重传染病后,要及时报告老师,尽快到医院治疗,痊愈后方可返校上课,不得带病上学。
下一篇:一年级下册期中家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