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书(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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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厂资料
4.1.10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具体方法和规定按《危险源辨识、风
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程序》执行。
4.2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2.1 项目部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由公司及其相关部门获取并发布。
4.2.2 质安环保部负责收集当地政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和要求,编制发
布“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清单”,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并报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备案。
4.2.3 综合办公室对有关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文件应按《文件控制程序》
及时处理,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4.2.4 息传递给相关方。
4.2.5 向行政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
2、 培训、意识和能力
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并编制培训
3、 协商与交流
6.1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传达到每一个员工,增强
6.2 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向相关部门通
报,并向员工贯彻教育和向相关方传递。
6.3 工会负责收集和提交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4 质安环保部负责将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和改进的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方,
当危险可能影响到相关方时,应主动与相关方联络并达成一致。
6.5 内外协商与交流,执行《协商与交流控制程序》和《相关方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