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体育节规程(17)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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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高0.762米, 栏间距35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垒球(12英寸)。
5、小学组(10项,男女项目相同)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kg)、垒球(12英寸)。
三、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田协审定的最新规则。
2、每个运动员限报二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两人。
3、坚决杜绝以大顶小、赛风不正现象,一经查出,取消所有成绩,总分为零,并进行全区通报。
4、采取达标录取的方法,无达标者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参加决赛。(达标标准按2014年下发的标准执行)
5、对比赛各规定如有异议的代表队,必须在比赛中或比赛前向临场主裁提出,再由临场主裁向大会组委会提出,进行查证处理,本场比赛结束后提出无效,不予处理。
四、表彰名次和奖励办法
1、运动会团体总分按男、女得分之和计算,若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2、各单项按7、5、4、3、2、1记分,不足6(人)队减一录取,就高记分。凡达标者均加5分,达标而未取得决赛资格者只记达标分。
3、凡破区教育局最高记录者加10分。
4、接力比赛按双倍记分。
5、以上届田径比赛的第一名成绩为标准,超过者在计分时再加五分
6、分别表彰中学组前6名,小学组前12名,高中组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