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工操作规程(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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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意外情况处理要求
操作中若走错间隔或误操作,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汇报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4停用时的安全操作
操作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正常,并详细做好记录
6. 岗位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事项
6.1电力设备带电与否均应按有电处理,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可
接触及导电部分或通过危险区;
6.2在设备上进行验电,应用专用验电器;
6.3在验电之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检验验电器良好后,方可在停电
设备上检查有无电压存在;
6.4停电操作时必须在切断负荷后进行;
6.5送电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周围确实无人,并把为检修人员装设的
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后进行;
6.6在较大设备检修后,系统停送电,应有领导、值班电工及检修人
员在场;
7. 本安全规程说明
本规程如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不符之处,以国家、地方标准、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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