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细则(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2、季度考核: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季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为“优”的占15%左右,评为“良”的占80%左右,评为其他两个档次的原则上占5%左右。
三、考核方法
社区工作者的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得分*60+测评*30+街道考评组评分*10。对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方法采用“日记载、月考核、季度度汇总”的办法实施。考核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定期监督、定期考核”等形式。
四、考核程序
1、月度考核:每月月底社区班子对照月核考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以社区为单位填报街道审查和备案。
2、季度考核: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环节进行。
1)个人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季度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社区工作者述职大会上述职。
2)业绩测评。参加社区工作者述职大会的全体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领导班子,从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工作成效三方面以优、良、平、差四个档次进行打分。
业绩测评(100分)=领导班子得分*60+社区工作者均分*40
每个评价主体得分=(100*优票数+75*良票数+50*平票数+25*差票数)/总票数
3)街道考评组从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工作成效三方面以优、良、平、差四个档次进行打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