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青富党工字(2013)34号
富强路街道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强、服务意识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青山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体社区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按考核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1、月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包括业务工作、考勤纪律,信息宣传、业务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