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1)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绿化带。在长江、汉水及其它河流、渠港如通顺河、东湖港等局部地段,结合地形规划防护林地。
(9)在中环线汉阳和武昌南部区段规划主城区生产绿地。同时结合郊区农业、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市域范围内建立为主城区绿化建设服务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化用地。如东西湖柏泉苗圃等。
3、主城区绿地规划指标
规划到2020年,主城区绿地总量将达到1496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7204.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含东湖郭郑湖水面1304公顷)。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城市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内,绿地总量将达到62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82公顷(不含沙湖水面约30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3平方米。
4、绿化分区
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城市功能布局的要求,将主城区划分为2个核心区(汉口、武昌)、10个中心区片(二七、三阳、新华、宝丰、晴川、首义、晒湖、中南、徐东、杨园)和10个综合组团(后湖、常青、古田、十升、四新、沌口、白沙、南湖、关山、青山),形成圈层式城市结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结构相适应,对不同类型的绿地按“核心区、中心区片和综合组团”实行不同的绿地建设控制指标要求,实行绿化分区控制,以便于绿化建设管理。
由于在《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中采用的是依据城市现状建设情况划分成的密度分区范围,进行绿地相关指标的控制。因此在上述绿化分区与绿化条例规定的指标不一致时,取高限值进行控制。